海珠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通知
2022-06-28 23:43:20

日前,小e从海珠区人民政府网获悉,海珠区将在2022年7月全面开始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

申请人范围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军(警)官、军(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二)其他优抚对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具体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注:因广东省优待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外省户籍对象在广东省常住,申请广东省发放优待证的,暂缓办理。

申请地点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以各街道通知的办理点为准)。

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对象,可向常住地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以各街道通知的办理点为准)。

所需材料

(一)办理退役军人优待证

1.身份证;

2.户口簿;

3.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5.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为300DPI,大小为20KB-50KB)。(本人可以现场拍照)

(二)办理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

4.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5.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为300DPI,大小为20KB-50KB)。(本人可以现场拍照)

注:非本市户籍在常住地申请所需材料按照省相关规定执行。

点阅读原文查看详细内容:

http://www.haizhu.gov.cn/attachment/7/7123/7123070/837752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