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南石丨百年归老后遗产谁来继承?
2021-11-25 00:04:49





虽然法律法规覆盖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法律法规的条文与细则却未被所有人熟知。由于法律是严谨的、详细的,不少街坊不愿花时间去了解与熟悉它,往往事到临头才开始四处询问、请教。

“微社区e家通放飞南石”特设“法治南石”专栏,专栏里的内容,大多针对居民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希望大家能在这里学得“一招半式”,懂法守法,做个“聪明街坊”。


本期“法治南石”,小e给街坊们带来了新的案例,让大家进一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继承权的相关规定,下面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案例情况】

今年11月,社区律师接到A女士的咨询电话,A女士自述其为一名老人,多年前到海外留学,和亲人的联系也因距离的遥远而变少。其在海外结婚生子,后来和丈夫一同回国在国内定居,雇佣保姆照顾家中的日常生活。去年,A女士的丈夫因病离世,而A女士的父母早年已经去世,A女士和丈夫又没有生育小孩。A女士希望咨询当其百年归老后,其名下的财产会被如何分配。


【法律分析】

本案中,A女士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遗嘱内可以规定将个人财产指定给某一法定继承人继承,或者赠予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如果A女士去世了,但在去世前没有订立遗嘱,而A女士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先于A女士离世,应由A女士的第二继承人继承。如果A女士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则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最后遗产可能会被判决认定为无主财产,收归国有。


【处理过程】

社区律师详细和A女士讲解了继承的相关法律知识,提出其可以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社区律师经过和A女士的沟通了解,得知A女士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妹妹,但A女士不清楚他们是否健在。为此,社区律师建议其到派出所咨询是否能够查询到他们的相关户口信息,落实好A女士第二继承人的情况。


据社区律师介绍,如果A女士的兄弟姐妹先于A女士离世,其兄弟姐妹的子女在世,那么其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而代位继承人一般只有权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A女士可以先就自己希望处分的财产订立遗嘱,在遗嘱中未做处分的遗产将会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提醒街坊】

继承问题不只是老年人会遇到,每个年龄段的人都可能面对继承与被继承的问题。作为继承人,应该配合被继承人的遗产分配;作为被继承人,则需要提前思考在离世后财产的分配问题,处分好自己的财产。因此,订立遗嘱实际上是更大程度地保护了被继承人的意志,尊重其意愿对财产进行合法合理的分配。


【律师名片】

刘圳瑶,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现为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岭南刑辩团队成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诉讼、刑事控告领域。

执业证号:14401202011257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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