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率先在全市建立推行“渠长制”, 7个合流渠箱完成改造开闸
2021-05-13 22:31:27






据悉,2021年3月,海珠区印发实施《海珠区总河长令第4号》和《广州市海珠区渠长制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实施合流渠箱“渠长制”。记者从海珠区获悉,目前该区已有7个合流渠箱完成改造开闸,剩余66条渠箱总体工程进度已达80%以上。



改革创新破顽疾,系统推进显成效

2020年底,广州市河长办印发《广州市总河长令第9号》,要求2023年底前完成全市443条合流渠箱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其中海珠区共有73条改造任务,为全市最多。


而早在2019年,海珠区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河道警长制”。2021年,海珠区再度创新和丰富“河长制+”模式,借鉴河长制、湖长制和河道警长制经验模式,打造河长制升级版,全市首度建立推行“渠长制”,为高质量完成全区73条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任务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据介绍,海珠区将合流渠箱改造与排水单元达标建设一体谋划、一同推进。2019年12月,海珠区召开排水单元达标攻坚暨56条暗涌暗渠清污分流工程集中开工现场会,拉开了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的序幕。2020年,海珠区排水单元达标比例达67.6%,北降涌、紫龙府、石溪沙涌、康乐涌、凤和等截污闸相继打开,成功检验了流域内排水单元和合流渠箱的改造成效,为广州雨污分流贡献了海珠经验。改造后的渠箱,不仅提升了污水进厂浓度,大幅改善河涌水质,也恢复了渠箱的排泄行洪功能,解决了流域内水浸风险点,极大改善了群众居住环境。




2019年12月,海珠区召开排水单元达标攻坚暨56条暗涌暗渠清污分流工程集中开工现场会。



三级渠长全覆盖,与河长制同考核

为顺利完成“开闸”行动,海珠区建立了区、街道、村(居)三级“渠长”责任体系,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其他区级领导担任区级渠长,合流渠箱所在的街道、村(居)党政主要领导及居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同级渠长。其中,各街道总河长是合流渠箱“开闸”行动第一责任人,各街道是责任主体。将合流渠箱“开闸”行动纳入河长制考核。对履职尽责、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按进度推进工作的,暂不提拔使用;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


明确区科工商信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和执法局、公安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街道各司其职、协同攻坚,全力推进合流渠箱沿线的排水单元达标创建、违法建筑清拆、“散乱污”场所、农业面源污染及排污口整治等工作,严厉打击污染水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北降涌水清岸绿、鸟语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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