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天就判了!海珠区首宗口罩诈骗案,被告获刑一年三个月
2020-02-22 13:38:07
2月21日上午,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对郑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郑某获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郑某自愿认罪认罚,具有如实供述、向部分被害人退赃等情节,海珠法院结合郑某所为的三宗诈骗行为,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发生在举国上下一心抗疫的关键时期,海珠法院严格贯彻“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妨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本着“从严从快”的处理原则,依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由刑庭副庭长刘颖独任审判,并通过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三方连线进行网络庭审。从2月8日被告人郑某被拘留到法院判决,用时仅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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