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文明实践|“学习新宪法、肩负新使命”珠江御景湾社区开展宪法法制讲座
2019-12-03 16:45:50

                                                                         




12月4日是我国的宪法日。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知识,进一步增强社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12月2日上午,珠江御景湾社区居委会组织开展“学习新宪法、肩负新使命”宪法法制讲座,社区居委工作人员、物业负责人、客服经理、保安等人员到会参与。




小e了解到,本次讲座由广东南粤律师事所、御景湾社区法律顾问张伟明从我国宪法形成、发展、修改、应用等方面介绍了宪法的概念、基本内容、新宪法的亮点为社区工作人员讲解了宪法知识,并以近期宪法相关案例的形式阐述了宪法与居民、社区事务和管理之间的联系。


珠江御景湾社区居委会副主任陈敏强表示:“本月4日是我国宪法日,深入了解和掌握一定的宪法基础知识,对我们在座的每位公民,都十分必要,是提高我们每个公民自觉遵纪守法,坚定爱国信念,提高法律意识的必然途径。”



社区通过开展“学习新宪法、肩负新使命”宪法法制讲座,进一步加深了工作人员对宪法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宪法意识和法治理念,为社区营造了良好的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法治氛围。        




法律知多D


一、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总的章程。这是每个中国公民都能耳熟能详的一句话。

但是为什么还要学习新宪法、宣传新宪法?为什么还要设立宪法日?宪法的本质是什么?学习宪法有什么样的现实意义?


宪法是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伟大导师列宁曾经说过:“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宪法和我们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有关,她保护者我们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这就是我们每个公民学习和宣传宪法的根本原因和目的。


二、什么是宪法日?        


我国曾于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通过四个宪法,现在施行的就是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

2001年,我国将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将现行宪法通过、公布、施行日期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的目的,不仅是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诞生,更重要的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在每年这一天,通过举行各种形式的宪法纪念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有利于向广大公民深入普及宪法知识、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促进宪法实施,将引导人们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一句话依法治国,

首先是依宪治国。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