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海珠区教育局公布2019年小学入学指南和招生宣传资料,具备海珠区户籍并且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于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并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按照网上报名—学校现场审核材料的方式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5日至5月10日,学校审核时间为5月18、19、20日(8:30-11:30、14:30-16:30)。
但e家君从海珠区宝玉直小学、同福中路第一小学、海珠镇泰实验小学等小学了解到, 今年地段生人数多,学位紧张,部分重点小学均表示,基本不招收借读生。海珠区某省一级小学副校长告诉 e家君,今年地段学位比去年更加爆满,预计一年级新生将招收6个班,按照目前摸查的地段生数据,名额已经满了,不招收借读生和择校生。海珠镇泰实验小学校长介绍,今年学校预计招收一年级新生3个班,目前户籍地段生摸查128人,只招收本地户籍生,没有借读生。
1. 具备海珠区户籍并且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于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并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凡是因为主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法定监护人应该在报名前把户籍迁移到房产所在地,使人户一致。)
2. 具备广州市户籍,因市政建设项目临迁到本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已经安排永久迁移的由永久迁移地安排学位。)
3. 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在本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人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具有海珠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按“网上报名——学校现场审核材料”的流程报名:
1 网上报名。2019年5月5日至5月10日,登陆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报名,网址:http://zs.gzeducms.cn。
2 学校现场审核材料。5月19、20、21日(8:30至11:30,14:30至16:30),法定监护人携适龄儿童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网上报名系统指引的学校审核材料。
→具有海珠区户籍、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特殊儿童,按上述流程到对口小学或到广州市各类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已在地段小学登记的中重度残疾儿童,由地段学校指引转介至海珠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进行评鉴后确定学位。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现场审核材料时向户籍地所属小学提出书面申请,附区级(或以上)医院相关证明材料,报海珠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5月19、20日(8:30至11:30,14:30至16:30),由法定监护人携适龄儿童及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居住地对口小学审核材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符合2019年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按照《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其他非穗籍适龄儿童,按“网上报名——学校预录取——家长确认”的流程报读民办小学:
网上报名。5月16日至5月20日,登陆“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报名,网址:http://zs.gzeducms.cn。
学校预录取。5月22日至6月30日,民办小学通过“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向拟录取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
家长确认。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
海珠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所需材料 ↓
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适龄儿童前往招生报名平台指引的学校审核材料,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 从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打印的《2019年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
2.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须复印地址页、户主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页);
3. 适龄儿童的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 适龄儿童2019年的广州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6.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各类不同情况的家长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
1.随父母居住在本区自有房产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为业主居住佐证材料(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2.随祖辈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居住佐证材料(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3.海珠区户籍的租住户适龄儿童需提供: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4.非海珠区户籍、以海珠区租住的住宅作为唯一居住地的穗籍适龄儿童需提供:2019年5月5日前签订的本区住宅租赁合同以租赁及备案(租期至少到2022年8月31日)
5.实际在海珠区居住的临时拆迁户子女需提供:有效的拆迁协议公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居住地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目前实际居住地的有效证明;
非广州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借读所需材料 ↓
1.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须复印地址页、户主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页);
2. 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有效居住证明;
3. 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广东省居住证》;
4. 适龄儿童的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 适龄儿童2019年广州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7. 儿童预防接种证;
8. 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须按《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对应的类别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1. 具备海珠区户籍并且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于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并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凡是因为主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法定监护人应该在报名前把户籍迁移到房产所在地,使人户一致。)
2. 具备广州市户籍,因市政建设项目临迁到本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已经安排永久迁移的由永久迁移地安排学位。)
3. 符合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在本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人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具有海珠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按“网上报名——学校现场审核材料”的流程报名:
网上报名。2019年5月5日至5月10日,登陆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报名,网址:http://zs.gzeducms.cn。
学校现场审核材料。5月19、20、21日(8:30至11:30,14:30至16:30),法定监护人携适龄儿童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网上报名系统指引的学校审核材料。
→具有海珠区户籍、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特殊儿童,按上述流程到对口小学或到广州市各类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已在地段小学登记的中重度残疾儿童,由地段学校指引转介至海珠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进行评鉴后确定学位。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现场审核材料时向户籍地所属小学提出书面申请,附区级(或以上)医院相关证明材料,报海珠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5月19、20日(8:30至11:30,14:30至16:30),由法定监护人携适龄儿童及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居住地对口小学审核材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符合2019年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按照《海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其他非穗籍适龄儿童,按“网上报名——学校预录取——家长确认”的流程报读民办小学:
网上报名。5月16日至5月20日,登陆“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报名,网址:http://zs.gzeducms.cn。
学校预录取。5月22日至6月30日,民办小学通过“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向拟录取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
家长确认。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
海珠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所需材料 ↓
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适龄儿童前往招生报名平台指引的学校审核材料,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 从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打印的《2019年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
2.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须复印地址页、户主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页);
3. 适龄儿童的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 适龄儿童2019年的广州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6.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各类不同情况的家长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
1.随父母居住在本区自有房产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为业主居住佐证材料(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2.随祖辈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需提供:居住佐证材料(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3.海珠区户籍的租住户适龄儿童需提供: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4.非海珠区户籍、以海珠区租住的住宅作为唯一居住地的穗籍适龄儿童需提供:2019年5月5日前签订的本区住宅租赁合同以租赁及备案(租期至少到2022年8月31日)
5.实际在海珠区居住的临时拆迁户子女需提供:有效的拆迁协议公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居住地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目前实际居住地的有效证明;
非广州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借读所需材料 ↓
1.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须复印地址页、户主页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页);
2. 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有效居住证明;
3. 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广东省居住证》;
4. 适龄儿童的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 适龄儿童2019年广州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7. 儿童预防接种证;
8. 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须按《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对应的类别要求提供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