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法院三个维度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2019-04-11 13:48:46

                               



搭建三级调解过滤网、

坚持案件回头看制度、

提前介入并建立法官对口指导制度......


近年,海珠法院生态城人民法庭将“马锡五审判方式”与“枫桥经验”相结合,把功夫下在诉前,实现人民司法深入村社,基层矛盾就地化解,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提供基层经验。



据介绍,法庭成立风土调研组,通过历年案件数据分析、与街道干部座谈交流、走街串巷探访居民等方式,摸查辖区社会状况、纠纷特点和群众司法需求。


“因城中村自身特点,辖区房屋宅基地征地拆迁补偿、农业集体资产处置、村社成员邻里矛盾、外来务工人员劳资纠纷突出。户籍居民发生纠纷时首选通过村委、联社解决,展现“熟人社会”特点;而外来新居民更信赖同乡工友,渴望公平与融入。”工作人员介绍,针对这一地域特点,法庭探索开展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社会治理实践,凝聚村民自治、行政管理、司法调处强大合力,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法庭在多元共治理念引导下,妥善处理多宗拆迁安置、厂区搬迁纠纷,多年来形成了群众满意、问题解决、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送法下乡,构建“下沉式”基层司法服务模式


海珠法院搭建三级调解过滤网,构建以法院为指导,司法所为纽带,村、社为基础的“三级调解过滤网”,将常用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汇编成册,提供给街道干部学习参考,建立联络微信群、公布热线电话,主动接受司法所咨询,积极指导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提高基层调解员法律运用能力,共接受咨询业务100多宗。



庭长邝荣勋到小洲村调解案件现场


此外,海珠法院还走村进社,深入村社田间巷尾开展工作,审理方式上不拘泥于坐堂式审判,邀请人民调解员、相亲邻里进行“座谈式”调解、“谈心型”疏导,群众感受到的不再是冰冷严肃的法庭,而是心与心诚挚的沟通,在村社成员矛盾调处中取得良好效果。

案件回访小组

据悉,海珠法院组成的案件回访小组,形成跟踪-记录-反馈机制,收集反馈意见20余条,并逐条落实改进。


在小洲村九旬老人叔侄房产纷争案中,法官将开庭地点设在老人住所,也就是涉案房屋之中,在矛盾产生的第一现场,与当事人聊家常、叙往事,从亲情、法理、道德多方面入手,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通过回访劝导,最终使亲情得到修复,老人老有所养,有效化解家庭矛盾,守护亲情伦理。



协调联动,打造“前哨型”矛盾化解机制


小e了解到,海珠法院还搭建平台,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与农业水利管理单位、街道司法所、环保文卫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资源信息共享,共同探讨涉农多发性、苗头性问题的处理方法,汇聚基层经验。


“将矛盾预防化解阵地前移,为每条街道指定一名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官对口负责业务指导,并配备责任心强的法官助理、书记员共同组成社区司法服务团队,通过定期走访、设立流动服务站,全面摸查辖区群众困难,力争对潜在纠纷早发现、早疏导、早化解,特别是对于群体性矛盾、突发性纠纷,第一时间介入,及时提供专业指导,将矛盾解决在诉讼前。”工作人员表示,五年来,受理村社矛盾纠纷280件,仅占总收案量的4.7%,绝大多数村社矛盾在前端化解。


此外,

海珠法院针对辖区两委换届后,

可能会出现“新官不理旧帐”

而产生大量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情况,

安排司法服务团队指导街道

在选举前开展社区普法宣传,

换届后集中提供法律咨询,

组织纠纷调处,

实现基层矛盾不出街道、

换届纠纷不入诉讼。